清远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月6日至7日报名
发布时间:2014-07-21 13:56:34信息来源:【点击:次】
清远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月6日至7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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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清远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详见招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 “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
年龄要求: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自动离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 3 月 6 日至 3 月 7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考报名表》,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4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聘要求工作经验的职位,需提交工作经验年限的相关证明)。其中的在职人员还需要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指国有事企业单位的正式员工)。
以上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三)资格审核。我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清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办公室303(人事科)。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司法城管大厦303室
联系人:王南秀
电话:0763-3380109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基础知识。委托考试机构命题及阅卷。笔试采取闭卷进行。笔试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范围。
2.考试时间:2014年 3 月 22 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岗位面试对象由应聘对象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拟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左右发出。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将在清远市人才网及我局门户网站公布。
1.清远市人才网(http://www.qyrcrs.com)
2.我局门户网(http://old.gdqy.gov.cn/web/qygy)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通知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出。体检按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要求,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为其在校(或毕业后在社会上)的表现情况,其中的国有事企业单位在职人员考核其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递补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或放弃聘用的情况,可以在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门户网(http://old.gdqy.gov.cn/web/qygy)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录取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2.清远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应聘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应聘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录用资格。
(二)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以上公告由清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3-3380109 监督电话:0763-3382512
附件:
1.清远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1.doc)
2.清远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考报名表(附件2.doc)
清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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