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连平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弥补现役消防官兵不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拟招收1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任务
从事连平县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军事化管理。
二、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三)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
(四)年龄在18至35周岁,初次聘用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退役军人和具有消防职业资格人员应优先录用。
三、福利待遇
(一)每月基本工资1210元,享受社会保险共计920.21元(其中个人承担部分为283.06元,单位缴交部分为637.15元);生活补助200元(法定节假日的补助按上级统一标准发放)。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
(三)被装按照《广东省消防总队合同制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提供集中食宿。
(四)正式录用后,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需要填妥《连平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此表可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告栏:http://www.lianping.gov.cn/和连平大队官方微博“连平消防在线”:http://weibo.com/u/2255956630/home?topnav=1&wvr=6&is_all=1发布的招聘信息中下载填写或到报名现场领取填写)。
(2)其他方式。外省市的可发送或者传真报名资料进行报名(资料传完后务必来电确认),邮箱(hylpxf119@163.com ),传真至0762-4320119,联系人:黄恒,联系电话:0762-4320119。
(3)经预选合格后,连平县公安消防大队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及体能测试。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1日~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连平县公安消防大队一楼大队部
(二)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初选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驾驶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所持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前往消防大队参加笔试和体能测试,合格后参加面试。连平县公安消防大队将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情况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入围体检的人员由连平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四)资格审查
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
(五)录取
体检合格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予以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空出的职位从体能测试合格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1、对录取人员集中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安排上岗,考核不合格者及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日常管理由连平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广东省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2、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广东省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笔试、体测、面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留意手机信息,以免耽误应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恒
地址:连平县石龙工业园连平消防大队
电话/传真:0762-4320119
E-mail: hylpxf119@163.com
特此公告。
连平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