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条钢”一直是国家要求淘汰和严历打击的对象,2017年国家、省、市多次明令要求,要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地条钢”。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策要求,按照县领导批示精神,县淘汰办从即日起建立打击“地条钢”举报机制,特通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地条钢”生产企业。“地条钢”的定义是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设备熔化、不能有效进行成份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详细内容可参阅《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
(二)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异地转移或复产。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将生产设备异地转移或转移后复产的。
(三)名不符实的“铸造”企业。打着铸造企业的幌子,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的企业。
二、举报处理流程
县淘汰办接到群众举报后(或者是接到省、市交办的举报线索后),在1个工作日内填报完成《“地条钢”违法生产举报线索交办单》,转被举报企业所在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举报企业的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三、举报方式
来电、来信和来访均可。
举报电话:0312-6922449
传 真:0312-6922449
来信/来访地址:定兴县通兴东路120号(定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提供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和信息。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受理期限截止日期2017年6月20日。
定兴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定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