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形势发展,拓展公证业务、提升公证服务水平,深圳市龙岗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聘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的义务,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2017年8月4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需本人到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一楼人事考试窗口(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
咨询电话:28949217。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深圳市龙岗公证处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网站公告下载);
2.身份证、户籍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4.毕业证、学位证、文凭验证证明(毕业证书必须在报名时已持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室出具)(验原件留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开具的);
6.拟聘用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7.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文凭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拟聘用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外,可在报名时签订承诺书(承诺书中要求的材料须在资格复审前提供),其它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招聘单位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统一组织考试。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超过拟招职位人数5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进行笔试。报考职位编号03、行政文秘岗位的考生都需进行笔试。报考人数超过拟招职位人数5倍的,先进行笔试,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拟招职位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笔试人数少于拟招职位人数的5倍,则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依总成绩(如需笔试,则总成绩按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合计;如为直接面试,则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照拟招职位人数的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一)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条件涉及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公证处负责解释。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