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办将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临聘人员2名(非编制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区委农办临聘人员工作职责
协助完成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权登记颁证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责任感,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在同等条件下,熟悉电脑操作,获得计算机水平资格证书或劳动主管部门颁发的电脑操作员证,优先录用;
6、在同等条件下,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7、身体健康,具有能胜任本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8、具有汕头市户籍(濠江区户籍优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至8月6日,共3天。
2、报名方式:汕头市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本公告附件下载,按要求填写并在贴照片处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采用JPG格式,大小为40KB以下),报名表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发至电子邮箱:hjqnlswj@126.com。联系电话:0754-87380227。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我办在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7日至8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资格审查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农林水务局(濠江区磊广路消防大楼西南侧),联系电话:0754-87380227。
资格审查应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场:
(1)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1寸彩色照片2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上原件核对后退回;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考人员,并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知考试时间。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在各项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工作需要,若须增补聘用人员,原则上从本次笔试入围未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根据需要增加体检项目。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时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
(2)街道(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结束2日后,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入围人员。
3、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汕头市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办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管理方式和薪酬待遇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合同制区委农办临聘人员采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用期为两年。获聘人员参照我区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实行聘期制和月薪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合格则正式聘用,不合格则解除聘用手续。获聘人员包食宿,薪酬标准为每月每人2400元(含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农办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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