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2名。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廉洁自律;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具备深圳市公务员身份,在编在职,属深圳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须符合转任要求;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六)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正在党纪或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五)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在现单位的首聘期内的;
(六)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止。
2、报名方式:下载《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录入相关信息,发送电子邮件至 nsqrlzyj@szns.gov.cn,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提供《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奖惩材料、公务员任职文件或编制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查原件,留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三)组织选调考试,确定拟考察人选
报名人数3人及以上,则组织选调考试;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取消此次选调计划。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考试通知书。考试方式、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根据考试成绩及报考岗位情况综合确定考察对象,并开展考察工作。
(五)确定选调人选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此公告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