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广州市从化区环境保护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人员3名,法律专业人员1名,文秘1名,计算机信息相关专业人员1名(详见附件:广州市从化区环境保护局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岗位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3.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 4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17年8月16日上午9:00至8月18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门户网站(http://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2.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8月23日上午09:00时至2017年8月25日下午17:00时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招聘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4.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按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 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 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门户网站(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从化区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http://www.chep.gov.cn/)公布。
(三)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审核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审核,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公告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从化区环境保护局(从化区江埔街环市东路826号),资格审查合格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名单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门户网站(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从化区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http://www.chep.gov.cn/)公布。
3.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递补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以网站公布时间为准),地点:广州市从化区环境保护局。
4.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应聘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的原件和复印件(A4 纸)(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另须提交暂缓就业的协议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情况、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
(四)面试
1.面试时间:以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
3.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考试总成绩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门户网站(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从化区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http://www.chep.gov.cn/)统一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组织实施。
(六)考察与资格复审
参照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招聘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考生必须提供由具有认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学历鉴定书。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门户网站(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从化区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http://www.che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按劳动法律法规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一个星期内报到上岗,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高低递补另行确定人选。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人员经费参照从化区同级岗位待遇(人员经费每人每年约五万元,含办公经费和五险一金等费用)。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20-6216330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本公告由广州市从化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市从化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