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湛江市民族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职位
综合管理类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科员及科员以下职务;
6.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要求;
8.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
9.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④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湛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从附件下载),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考者,可持以上材料到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湛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二楼办公室。也可通过网上报名,将有关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发至邮箱zjmzj2009@163.com(参加初选、面试时需提供报名材料中①、②原件进行复核,③、④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及单位公章)。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联系电话:0759-3332893。
3.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8月29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初选和面试
1.初选。湛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按岗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
2.面试。初选合格者,由湛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通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待定)。未通过初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者,则进入组织考察、体检阶段,组织考察或体检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4.讨论决定。由湛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综合初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各阶段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二)公示及选调
选调人员的成绩(含初选、面试)将在湛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湛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cn)和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dzj.lss.gov.cn/outside/index.html)上公布。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将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和权限报批并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湛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条件表.xls
湛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