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自愿从事纪检、公安辅助工作,遵守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身体健康,适应倒班制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左右裸眼视力在0.8以上,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5cm以上;
(三)限大埔户籍,中专(含技工、高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为20至35周岁((即1981年8月至1997年8月期间出生);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及大专学历以上人员优先考虑;
(六)本人无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七)招聘岗位、数量及其他要求详见《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9至31日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大埔县湖寮镇畹香大道196号)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3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7)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二)考试。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分数相同时按主评委打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
(四)政审。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
(五)试用和聘用
对政审合格人选在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属编制外临时用工性质。
(六)其它未尽事宜及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三、工资待遇
月工资2500元(含五险单位及个人缴交部分),其他补助及绩效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罗玉霞 联系电话:0753-5555239
附件1: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
附件2:大埔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
中共大埔县纪委
大埔县公安局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