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海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政府聘员招聘公告》,现将海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招聘政府聘员体检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选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名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见《海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招聘政府聘员体检对象名单》(附件1)。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如发现体检对象存在不符合相关条件、弄虚作假或不适宜录用的情况,可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电话:海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0660-6600103)。
二、体检地点
海丰县彭湃医院综合楼四楼体检科进行体检。
三、体检要求
1.报到。体检对象应于8月23日、8月24日(详见附件1),每日上午8: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时医院需收取体检费400元,此项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缴交。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抵达。
附件1:海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招聘政府聘员体检对象名单(点击浏览)
附件2:体检须知(点击浏览)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