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荔湾区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基层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员队伍,经荔湾区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员(编外聘用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职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1《荔湾区公开招聘街道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员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思。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农业或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的优先聘用。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具有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等农业行业工作经验的,或具有助理农艺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先聘用,且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8.应聘职位所属街道居民应聘属地安全员队伍的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9.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9月4日(星期一)—9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
应聘人员到报考职位所属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地址如下:
(1)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地址:荔湾区芳村大道西芳信路17号5楼,联系人:吴婉微,咨询电话:81555161)。
(2)荔湾区人民政府茶滘街道办事处(地址:荔湾区茶滘路茶香街1号2楼202室,联系人:王美娜,咨询电话:81570582)。
(3)荔湾区人民政府冲口街道办事处(地址: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新年鸿大厦408,联系人:梁丽君,咨询电话:81580021)。
(4)荔湾区人民政府白鹤洞街道办事处(地址:荔湾区培真路2号之一,联系人:刘江峰,咨询电话:81805248)。
(5)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地址:荔湾区浣花路浣南街4号A,联系人:曾宪福,咨询电话:81510461)。
(6)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地址:荔湾区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5号,联系人:梁海敏,咨询电话:81496032)。
(7)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地址:荔湾区花地大道南496号三楼306室,联系人:陈健波,咨询电话:81512411)。
(8)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地址: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四楼,联系人:张志文,咨询电话:81416359)。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的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相关资料的原件核验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
因故需代报名的,代报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表》可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下载。
(3)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4)符合资格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5)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9月14日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9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地点:原报名地点。
因故需代领准考证的,代领者须提供本人及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原则上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7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及六中全会的会议内容及会议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行政管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公文写作常识和时事政治等;专业基础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
考生笔试成绩于2017年9月25日前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招聘职位没有应聘人员达到合格分数线,经应聘人员本人同意,可从其他招聘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安排于2017年9月25日前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若招聘职位没有足够应聘人员达到合格分数线,经应聘人员本人同意,可从其他招聘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环节,具体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试总成绩将于2017年9月29日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招聘单位或有关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将结合招聘职位的考试情况,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建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工作、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的,则结合招聘职位的考试情况,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放弃聘用的,则结合招聘职位的考试情况,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培训
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开展安全员队伍岗前教育培训工作,聘用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后,按照应聘职位所属街道通知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由各相关街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
聘用人员的工作待遇按照《广州市街(镇)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穗农〔2017〕125号)、《荔湾区街道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员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执行。安全员队伍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
笔试时间如有变化,以实际通知为准,相关后续工作的时间安排相应顺延。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荔湾区公开招聘街道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xlsx
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