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至9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海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旁县农业推广总站一楼,邮编:516400,联系电话:0660-6600103)。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附件:海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招聘政府聘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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