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至10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地址:汕尾市区腾飞路1号,汕尾市区城南路城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660-3372561,3370110电子邮箱:swjcyzzc@163.com,zgk3370110@163.)或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办公室(地址: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101室,邮编:516600,联系电话:0660-3393252)反映。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