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机关幼儿园作为市级公办全日制幼儿园,创办于1950年,是首批省一级幼儿园及省绿色幼儿园,专门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因幼儿园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决定公开招聘9名公办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公办教师9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毕业生是指国家统招计划录取2017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除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东莞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师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良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并需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所学专业符合应聘职位要求;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6.年龄2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升路88号莞翠村西门内,东莞市机关幼儿园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无教师资格证的可用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80分)三科考试成绩单代替,社会人员需提供幼儿园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5)近两年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如没有则不需提交);
(6)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和有效计生证明,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考察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5月23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机关幼儿园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7东莞市机关幼儿园招聘9名公办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0 14:21:32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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