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出租屋综管员46名,其中男性31名,女性15名。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时间计算至2014年4月1日。
(四)具有龙岗区本地户籍的需高中及以上学历或龙岗区本地户籍退伍军人;区外户籍人员如配偶一方为本区户籍的,可视为本区户籍人员报考。
(五)深圳市内非龙岗本地户籍的,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深圳市外户籍的,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六)符合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但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在出租屋综管系统工作过被辞退、开除的人员,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年内;
3、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12日至13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横岗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地址:横岗街道联建楼(横岗街道办对面);
(二)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龙岗区横岗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公开招聘综管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区外户籍人员如配偶一方为本区户籍的还须提供配偶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验原件);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2,需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及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须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如不符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
(三)资格初审
横岗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负责报名现场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报区组织人事部门聘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在拟招聘总名额(不分性别)3倍以内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进行笔试。报考人数超过拟招聘总名额(不分性别)3倍(含3倍)的,对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笔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按 招聘的男女名额分别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拟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拟招聘名额的3倍,则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 围面试人选。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因笔试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考生需缴纳考务费8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考务费用政策。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负责减免。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 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申请减免。
2、面试
面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及考核名单。如为直接进行面试,则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按招聘的男女名额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如为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则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 5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招聘的男女名额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余成绩合格人员(成绩半年有效)信息录入人才备选库,若相应岗位空缺,横岗街道将从人才备选库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补录。
考试由深圳市龙岗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和中共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天后在横岗街道办网站http://www.hgjdb.lg.gov.cn/公告。
(六)体检、资格复审及聘用
1、体检由龙岗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基层管理科和横岗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 者,视为放弃资格。
2、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七)有关说明
1、工资福利待遇按龙岗区有关规定执行。
2、入职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和中共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8698622,28633791
深圳市龙岗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