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市信用中心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工作年限和年龄条件时间计算到2014年3月1日止。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不接受报名。
二、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依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提供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3月19日至3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4号楼3楼304室,市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科,联系人:胥陕勋,联系电话:0752-280801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网上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资格查审合格者,由市发展和改革局通知本人,并发给准考证。资格复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进行,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60分,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公布。
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生应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招聘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同时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如后续已无符合条件人选递补,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经公示无异议的,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惠州市云山西路6号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jhj.huizhou.gov.cn
邮政编码:516003
联系电话:2808011
传真:0752-2814398
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惠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752-2890757
惠州市纪委派驻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0752-2892691
五、有关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