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招聘人数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招聘人数及待遇
资格条件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待遇 |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08日以后出生); 3.医学类相关专业; 4.两年以上从事医疗工作经历(具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经历者优先)。 |
2名 |
协助香洲区直属机关单位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工作。 |
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3500元;享有五险。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以电子文件发送到报名邮箱821991209@qq.com;
2.时间:2017年11月08-11月16日下午4:00;
3.报名资料:
①《珠海市香洲区社区卫生协会招聘社区卫生管理助理报名表》(见附件1);
②身份证;
③毕业证(如有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请一并提供);
④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1年,试用期1个月,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接收和调动手续。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516756、2516730(珠海市香洲区社区卫生协会,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附件1:
珠海市香洲区社区卫生协会
2017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