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限中文、历史、哲学、法律专业;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触犯刑法,被刑事、行政拘留,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熟练掌握office、WPS办公软件操作技能;
(三)有政府部门或者企业行政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1日18:00止。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福田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请附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质证书;
上述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wcb@szft.gov.cn。
联系人:谢先生,唐先生,联系电话:0755-83131148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人员任何费用。
四、录用程序
(一)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二)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当天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福田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原件。
(三)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
(四)招录:择优录取,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按约定工资的80%发放。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福田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相关附件
附件:福田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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