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街道居家养老管理员1名,主要负责街道、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初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质。
5、熟悉计算机操作,沟通协调能力强,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
6、具有社区工作经验、会说广州话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二楼华乐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联系电话:83599509)。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至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自行下载《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聘街道居家养老管理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张贴小一寸证件照),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初级社会工作师证的原件(验视用)和复印件各1份,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办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则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3、体检:体检对象按照考生总成绩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4、考察:由华乐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三)公示与聘用
1、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区信息网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被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福利待遇按照广州市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附件: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聘街道居家养老管理员报名表
华乐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