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纪委:陈豌容 为普通管理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2、区委组织部:何燕琦 为专业技术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3、区更新局:于洪奎 为专业技术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4、区更新局:郭 晖 为普通管理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行政中心424室,联系电话:25228425,25228426)反映公示对象的违规违纪行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