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58-8618002
地址: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526300
序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备注 |
1 |
广宁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
管理岗位 |
171904 |
梁发毅 |
20170101317 |
80.0 |
79.95 |
79.975 |
|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