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第二次递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时间
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时-12时。
三、地点
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4楼党务办(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中新北路68号)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 社会人员: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个人页的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3个月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街道或镇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
⑥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必须单位盖公章);
⑦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记录(要盖社保中心的章);
⑧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
⑩准考证;
⑪考生报名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打印);
⑫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2,需本人在审查前填好)。
2、应届毕业生: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个人页的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⑤3个月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街道或镇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
⑥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⑧学生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⑨准考证;
⑩考生报名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打印);
⑪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2,需本人在审查前填好)。
3、合作办学、港澳台、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不予退还,请进入资格复审递补环节的考生提前按上述顺序备齐相关材料,在审核期间不能提供齐全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接受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20-87856233。
附件:1、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第二次递补人员名单.xlsx
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