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台山市招商局合同制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招商引资协调、服务、促进及日常公文处理工作,包括客商对接、外出招商、数据整理、公文写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接受相关处罚之日起未满5年的;近3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中介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汉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或法学类专业毕业。
3.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9日以后出生)。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综合能力,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可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以邮寄方式寄台山市科工商务局人事监察股,同时将《台山市招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kgs5523576@163.com。(邮寄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石化路科学馆,邮政编码:529200,联系电话:0750-5523576,传真:0750-5524015)
3.报名材料(所有材料纸张为A4规格):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台山市招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以及其它反映本人获奖情况和专业特长的证明材料各1份。
4.报名要求: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如果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相关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写作能力。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四)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高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五)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组织前往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录取人选。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录取人选。
四、签订协议
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2年(含试用期3个月),年薪约5万元左右(含税),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休假日。
本公告由台山市招商局负责解释。
台山市招商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