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2名政府合同制聘员,从事登记注册、市场监管、信息、信访、法务等工作。
2、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经济学专业、法学专业、文学专业、工学专业(限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药品制造类、食品药品管理类、食品工业类专业)、管理学专业(限工商管理类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非本市户籍人员需具有本市2年以上工作经历(以社保参保证明为准)。
3、薪酬待遇
按照凤岗镇政府合同制聘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4、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9年11月4日—11月8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凤岗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三楼办公室(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8号)。
3、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需提供学历鉴定)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4张。
(二)资格审查
凤岗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审核报考资料,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凤岗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公告栏予以公示。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本次招聘考试每个岗位应聘者需满2人,才能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凤岗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在考试成绩达60分(含)以上的考试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对象要求在凤岗医院或东莞广济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凤岗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考试成绩达60分(含)以上的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经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凤岗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公告栏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凤岗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根据应聘者素质进行综合评估,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选,并由凤岗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报镇组织人事办备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5、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后续招录事项,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三)本公告及报考相关事宜由凤岗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6、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769-8750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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