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数15名
市水政监察大队协管员15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2.清远市户籍,男性(文秘、中文、汉语言文学专业可放宽至女性),年龄35岁周以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毕业),法律、文秘、中文、汉语言文学、水利专业及退役军人优先;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沟通协调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①.受党纪,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②.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③.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④.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递交到英德市水利局人事股(地址:英德市金子山大道1号路农林水综合楼9楼908室,邮编:513000)。
2.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发至电子邮箱:yd2222879@163.com(邮件注明“姓名+水政监察协管员”字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英德市水政监察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等,请附证明材料一份;
4.户口所在地镇(街)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有效未婚证(未婚证需原件和复印件);
5.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原件,无工作单位不用提交)。
6. 近期免冠小一寸正面彩色相片2张;
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招聘资格。
(四)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筛选,未通过筛选的,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五)确定拟招聘人员
通过初审的,以面谈、考察、体检等形式了解报名人员情况,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六)办理相关手续
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四、招聘人员身份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待遇参照《英德市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签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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