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其他条件如下:
资格条件:
1.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2.具备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
3.取得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三水中学(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大道11号)办公楼308室。
报名须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如下:
1.《2019年佛山市三水区三水中学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
5.教师资格证;
6.荣誉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相关证件。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初试人员名单。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三水区在编在职教师不得报考。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1.初试(初试安排另行通知)。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每学科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如复试人数不足比例的,可按通过初试的实际人数进行复试。在确定复试人员名单时,如遇初试成绩相同情况,则按主考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地点在三水中学。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进行复试前,由区委编办对拟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复试资格,并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当中递补复试对象。复审合格进入复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佛山市三水区三水中学网站”发布。
3.复试(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复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专业技能,测试应聘人员理解教材、把握教材、应用教学手段与方法以及保证教学效果等能力,测试时间为10分钟。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70分,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地点在三水中学。
4.成绩发布。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综合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项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于复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登录“佛山市三水区三水中学网站”查询成绩。
(三)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复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复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招聘单位经研究,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录用人员,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报考。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三水中学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主任,何主任;电话:0757-87830104,878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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