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863年,是一所具有156年历史的公立三级综合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目前是广东省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汕头分院、广东中毒急救中心汕头分中心和汕头市应急医院。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0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0日后出生);
3.2020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 历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3.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时间、要求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至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汕头市外马路28号行政楼6楼601室)现场报名。
(三)报名程序及提供资料:
1.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简历;
(2)填写完整的《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附件2);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4)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院校相关部门盖章)原件、复印件;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查:由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3. 招聘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包括注明“部分”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最多可报考2个岗位,采用两轮面试,首先第一轮按照第一志愿岗位参加面试,若面试成绩无法入围体检人选且其报考的第二志愿岗位尚有空缺情况下,再参加第二轮第二志愿岗位的面试。
六、招聘方式
采用直接面试方式。
面试方法和测评要素:采取现场答辩式面试方式,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
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地点和时间:面试地点为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面试时间由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七、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成绩。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于面试结束30天内,依应聘人员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将面试合格人选和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同步发布公告。
八、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须在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
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
九、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拟聘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院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二、递补事宜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十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五、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和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十六、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0754-88412809(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
0754-88412806(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0754-88547979(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部门);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十七、相关网站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hantou.gov.cn/hrss/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st2yy.com.cn/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w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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