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镇(街道)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二、招聘人数:18人(每个镇(街道)工联会各1名)。
三、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理论和涉及工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二)负责督导和帮助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督促辖区内基层工会做好换届选举和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收集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名单、职工人数及工会组建、会员发展、农民工入会等基层工会组织工作信息,及时建立健全工作档案。
(三)帮助和指导辖区内基层工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指导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指导建立集体合同、职工民主管理等工会工作台账并收集相关信息。
(四)协助上级工会对辖区内基层工会开展困难职工状况调查、帮扶慰问等工作。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了解掌握辖区内基层工会职工队伍稳定状况,及时收集上报各类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信息。
(五)组织指导辖区内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协助完成工会经费收缴任务。围绕履行职责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反映问题,注重总结经验,创新工作。
(六)完成上级工会和镇(街道)工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体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和互联网软件。
(五)有工会工作经历或相关岗位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工资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继续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按规定办理个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年薪40000元(含五险一金)。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和节假日不受理考试报名。
2、报名地点:南雄市总工会五楼办公室(地址:南雄市浈江路68号,中国银行隔壁)。
3、联系电话:0751-3822563,联系人:董柳芩。
4、报名需提交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名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南雄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5.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南雄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2020年1月11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于2020年1月9日~10日(8:00-11:30,14:30-17:30)到南雄市总工会5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情况。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为6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20年1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体检
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依次替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签订合同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考试资格的;
4.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符合条件者;
5.个人放弃资格或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