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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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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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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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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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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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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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金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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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巡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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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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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即1982年7月30日后出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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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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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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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一年以上创文工作经验,熟悉南海各镇(街道)情况(需提供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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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岗位一级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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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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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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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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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一年以上创文工作经验,熟悉南海各镇(街道)情况(需提供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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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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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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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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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一年以上创文工作经验,熟悉南海各镇(街道)情况(需提供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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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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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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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
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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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中共党员,有办公室及创文工作经验(需提供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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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南海人才网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4日-2012年8月16日;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创建办综合组(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74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佛山市南海区创建办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携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片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到上述地点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佛山市南海区创建办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同意后,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测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写作。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网公布成绩。
2、面试: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职位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区创建办综合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招考岗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如没有合适人选,该职位可暂为空缺)。
(六)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南海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聘用双方将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肖晓东 0757-86223100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创建办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 佛山市南海区创建办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