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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工38人

发布时间:2020-06-01 16:56:55信息来源:点击: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层次结构,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工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广州外国语学校在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南沙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突出办学成绩。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指示,2019年4月3日,第三批市属教育集团成立,九年一贯制的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纳入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这是广州外国语学校办学史上的又一里程碑,标志着广州外国语学校正式进入集团化办学的新时代。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共建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的批复》(穗教函〔2019〕1014号),2019 年南沙区政府与广州市教育局协议共建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是南沙区教育局属公办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地处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隆路东侧,学校占地面积约160亩。

二、招聘人员范围、地点、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非全日制(本科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二)招考地点

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工3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择业期毕业生。

“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不限”是指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和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

http://www.gz.gov.cn/gzswjk/2.1.1/201901/e9ff61f4cdaa4471a5f6cb7dab5e9c3c.shtml)。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工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2.相关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

3.报考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其本科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其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

4.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或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2020年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普通中小学学科类岗位报考者,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学科类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5.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学科类岗位应具有报考职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并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及面试的合格成绩,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会计类应具有助理会计师资格。

7.学科类岗位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其中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其他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8.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在正式录用前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3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无领导小组讨论、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学科类考试由:无领导小组讨论、资格审核与心理素质测试、面试、笔试四个环节组成;会计类考试由:笔试、资格审核与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地点设在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8:00至6月17日17:00,因疫情原因,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另行公告。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5)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需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能参加考试。请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领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环节通知书。考生本人不按时到场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任何人不得替代考生本人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因疫情原因待定,具体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另行公告。

2.现场确认地点: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

(三)无领导小组讨论 (会计类岗位进行笔试)

1.时间和地点:无领导小组讨论时间初定在6月中旬;会计类岗位笔试时间初定6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对象:学科类岗位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需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会计类岗位考生无需参加此环节。)

3.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不带入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无领导小组讨论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考生签名确认。按照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4.会计类岗位笔试对象是网络报名成功人员,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不达60分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四)资格审核

1.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在6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对象:学科类岗位通过无领导小组讨论的考生、会计类岗位通过笔试的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

3.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原件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复审不合格。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心理素质测试,发放《心理素质测试通知书》。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复审,可根据无领导小组讨论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五)心理素质测试

1.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在6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试。

3.心理素质测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60分)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不计入综合成绩。

(六)面试

1.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在7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对象:通过心理素质测评的人员为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

①学科类岗位采用无生授课的形式进行(其中体育、音乐、美术科目的考生需进行无生授课+专业技能测试)。

②会计类岗位采用面谈+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科类岗位无生授课50分、专业技能测试50分;会计类岗位面谈50分、专业技能测试5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学科类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的笔试;会计类岗位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面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考生签名确认。

(七)笔试

1.时间和地点:学科类时间初定在7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对象:学科类岗位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笔试环节。

3.方式和内容:

学科类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4.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不达60分不予聘用。笔试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查询。

(八)综合成绩

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的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和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不达60分不予聘用。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或报考职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参加笔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

(九)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初次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由本人负责承担复查体检费用)。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十)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统一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聘用,入编后将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通过竞岗进行岗位聘用,以上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被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四)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未列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六、注意事项

(一)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不负责户口迁移、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户随迁及未成年子女在区内入学等问题。

(三)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

(四)根据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总体规划及集团内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集团内存在教师流动情况或者校内岗位调配情况,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招考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五)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报名须能提供配偶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的证明、已批准的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等材料方可报考。

(六)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七)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5年内禁止报考广州市南沙区机关事业单位。

(八)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的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十)关于招聘职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咨询电话:020-34667851、020-22908703。

本公告最终由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工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工资格审查目录表(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docx

附件3.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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