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强。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左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和能力素质,并通过招聘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
(三)应聘人员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四)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因工作性质,限招男性)。
(五)男性身高1.72米以上、体重55公斤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 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队员8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办理录用手续、协助签订劳动合同程序进行。
(一)面试和体能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工作思维、反应能力、处理问题的能力等。面试结束后,计算应聘者面试成绩,并依成绩高低排序,按照入围者与应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人数的2倍。所有报名者均可以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X4折返跑、3000米跑、引体向上(男)、纵跳摸高(男)。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男子青年组体能训练标准评分表》。如有特长的,在体能测试后展示。成绩计算方式:成绩=面试得分*50%+体能测试得分*50%。
(二)体检及考察。按面试和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审查应聘者报名资料真实性,以及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或吸毒等不良嗜好。考察作用是定性,不计入总成绩,但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合同签订。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与市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单位(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警务辅助人员初次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四、面试应聘资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三)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四)一寸蓝底照片;
(五)计划生育证明(仅珠海户口);
(六)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五、体检要求
面试通过后,自行到珠海三甲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中大五院)体检,体检内容包含:常规体检、肝三项、心电图、血液、尿检(尿毒品三项)、咽子核酸检测。
六、薪酬待遇
(一)年薪约人民币6.28-10万,单位购买“五险一金”,额外购买人身意外险和商业保险。
(二)人员初次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基本工资+周六日加班费;试用期后享受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周六日加班费+备勤值班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三)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日常加班,按照管理规定发放相应加班费或者予以补休。
(四)每月根据人员工作情况评定量化考核,当月量化考核优异者,额外发放考核奖金。
(五)入职满一年,人员可参加中队领导资格选拔,一经提拔即可享有岗位补贴,且按照工龄逐年递增。
(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及带薪休假。
(七)单位提供免费住宿,与在编干部一起保障工作餐、并每月享有伙食补助。
(八)入职享有节日慰问、生育补贴、住院关怀等工会会员福利。
(九)单位统一免费配发工作服装。
(十)定期开展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水平。
七、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进行,不存在任何形式收取手续费用,应聘人员需自费体检,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jl18826906792@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姓名”资料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审核。
八、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7:30
九、咨询电话
0756-8649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