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34个岗位共74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七)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
(八)招聘对象:2020年毕业生、非2020年毕业生。2020年毕业生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0年毕业生指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九)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十)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档案挂靠在广东省人才市场),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薪酬待遇按校内有关规定执行。如需落户,户口可落到我校广州市天河校区集体户。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9日9:00至2020年9月23日17:00。如因相关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或疫情情况,需延长报名时间的另行公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只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且未确认者,视同未报名处理,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gpc.net.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提供专业相近证明,并盖教务处的印章。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
(四)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在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由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考系统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岗位条件。
(五)打印准考证
因疫情原因,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pc.net.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第一阶段:笔试
1.笔试的组织: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具体考试范围,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笔试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
2.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考生也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3.查分: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7),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4.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分岗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成绩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第二阶段: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笔试入围考生报考资格详细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核。资格复审结果、进入面试环节的名单以及复审有关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和通知。考生须自行提前准备好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加贴近期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证明、中共党员等材料;
(5)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即证明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中明确了专修方向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7)应聘辅导员工作岗位的,学生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应聘者政治面貌(党龄)、工作职务、工作年限等,学生干部经历按模板开具;
(8)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
经资格复审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的组织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为职业能力测试。其中专任教师岗职业能力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题目根据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设置要求进行命题,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板书等。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60分合格。
(3)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且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者方可录用。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确定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优先录取笔试分数高者)。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名单。体检程序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费用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后,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面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十一、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畅。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应聘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本公告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监督。
(五)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37394005(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83986463(纪检监察审计室)
附件: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00904/65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