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中共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岗位的工作。
3.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4. 在高等院校担任专职辅导员工作2年(含)以上。
5.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汕头大学 2020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按所具备的条件和资质聘用到相应的岗位等级。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公告发布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gd.gov.cn)、汕头大学招聘网站(job.stu.edu.cn)和报名网站(www.qgsydw.com)发布本次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相关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月16日。
2. 报名要求:请登录报名网站(www.qgsydw.com)按指引进行报名,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上传到报名系统:
(1)身份证(正反面)。
(2)从大中专第一学历起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及就业推荐表。
在港澳地区学习的人员,应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在港澳地区获得的最高学位(历)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报名时,上述证书证明均须提交。
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应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在国外获得的最高学位(历)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时,上述证书证明均须提交。
(3)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
(5)本人所具有的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
(6)报名系统所填获奖经历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不符合招聘要求、未按要求报名或提交材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复核。
(四)注意事项
1. 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同步发送至邮箱:reruitment@stu.edu.cn。
2. 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3.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申请、填报、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所填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五、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不指定参考书。
(一)笔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汕头大学招聘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同笔试成绩一同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汕头大学招聘网站公布。并请面试人员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相关部处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者的个人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急反应等工作能力进行考核。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我校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4-86502344(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754-86502346(纪委)
附件:1. 附件1-1:汕头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xlsx
汕 头 大 学
2020年9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083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