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一)全日制研究生并具有教师资格证。
(二)就读“双一流”院校和原国家“211”、“985”工程院校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19、2020、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19、2020、2021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应聘者须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2019、2020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根据粤教毕﹝2020﹞6号文件要求,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被聘用者应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逾期解除聘用关系;2021届毕业生需承诺在2021年8月15日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取消协议。
二、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24日后出生)。
应聘人员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均不得参加应聘。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应于2020年10月21日上午8:30至24日下午4:00,登录潮安教育招聘网(http://zp.cajyw.com:8082),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修改。
(二)应聘者必须于10月24日下午4:30前到达下列任一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一: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就业指导中心
时 间: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地点二:华师大厦酒店(见酒店大厅指引)
时 间: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下午2:00—4:30
(三)资格审核提交资料如下:
1、《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系统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简历;
4、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毕业的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019、2020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根据粤教毕﹝2020﹞6号文件要求,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被聘用者应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逾期解除聘用关系;2021届毕业生需承诺在2021年8月15日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取消协议(现场签承诺书)。
6、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应聘者要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交的资料,综合考虑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时间初定10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10月24日下午6:00前短信通知,未收到短信通知的,不列为考核对象。
四、招聘考核办法及原则
招聘采用直接考核办法,坚持双向选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原则。
五、签订协议书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潮州市潮安区从教协议书”,拟聘用人员须承诺在用人单位任教满5年才能申请调动,特殊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还应承诺5年内不得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2021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21年8月15日前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用人单位可单方取消协议。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七、考察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生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被聘用为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教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调剂与递补
如岗位出现空缺,可在相同学科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递补。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68-5811582
附:《2020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aoan.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693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