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县外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招聘岗位性质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14名在编在职教师,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报考条件
选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2017-2018、2018-2019、2019-2020学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女性因正常休产假当年不定等次的除外);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或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近5年受到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三年内参加始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及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始兴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①《始兴县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②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③考生承诺书(见附件3,须本人签名,1份);
④2020年始兴县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须本人签名,1份);
⑤所任教学校出具并由当地教育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5,原件);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⑦2017-2018、2018-2019、2019-2020学年度《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需签署有与原件相符意见及单位公章,体检前提供);
所有填报和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4.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报考者在考前14天申领“粤康码”,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报考者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考试当天止粤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得进入报名及考试现场。
(二)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于2020年11月26日下午2:30—5:30到始兴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始兴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进行。
2.面试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上午8:30
3.面试地点:始兴县委党校
考生必须于当日8:00前到达面试地点的候考室(始兴县委党校集中,凭身份证、准考证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到达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所得分数即为考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
五、体检
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咨询及举报电话:0751-3330313。
附件下载:
中共始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始兴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gdsx.gov.cn/zwgk/zkxx/content/post_1884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