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警务辅警32名,文职辅警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3、男性,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4、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5、退伍军人优先;6、具备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表达流利,基本能听懂粤语,具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反应和分辨能力。(二)岗位资格条件:1、文职辅警岗位: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网络管理、会计学(有从事会计工作经验)等专业毕业,具有深厚文字写作水平或具有丰富文秘写作工作经验,持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2、勤务辅警岗位:身高1.7米或以上,具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能胜任夜间值班、巡逻等工作。(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者行政处罚的;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3、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具有吸毒史的;5、全日制大中专院在校学生;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式
(一)提交相关报名表格
1.应聘人员须关注“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微信公众号,输入框回复关键字“招聘”进入报名页面。
2.应聘人员完成填写上述报名页面信息后,须将《中山市东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亲笔填写的扫描版图片或清晰的照片发至分局招聘邮箱3143456026@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报名表可扫下方二维码下载。
(二)面谈时,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应聘人员需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如在12月4日前没有收到面谈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则不视为笔试、面谈对象。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9日。
(六)咨询电话:0760-23188226。联系人:梁小姐
四、招聘流程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谈、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核等程序,择优聘用。政治审核、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资格的,将依次进行递补。
五、考试事项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书目。
(二)体能测试:男:1000米、俯卧撑。
(三)具体考试、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六、福利和待遇
按照《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规定》执行,均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休假等福利。薪酬待遇按工作年限和层级逐年晋升,试用期(2个月)满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警务辅助人员年收入约为8.8万至10万。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应聘人员需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参考时需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绿码,接受体温测试,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三)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与。
八、相关说明
本公告涉及内容由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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