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个会计人员岗位。
二、招聘范围:佛山市户籍
三、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及从业资格证书;
(四)具有3年以上会计实操工作经验,能独立处理全盘账务,并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出具财务分析报告,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四、报名和有关要求: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6日—10月2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30时)
2、报名地点: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东平新城岭南大道南1号,世纪莲体育中心内),
联系电话:0757-28907038,联系人:关小姐。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计生证、户口簿(以上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大1寸正面彩照3张,经资格审查合格,由市体育场馆中心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考试、体检、考核
1、笔试:内容为综合、财务知识及工作案例等,按笔试分数的35%计入总成绩。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会计实操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按面试分数的65%计入总成绩,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 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考生均进入面试。
3、笔试和面试答辩成绩按35%:65%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体检:从总成绩合格者中依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5、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1、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