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职位 |
人数 |
范围 |
出租屋管理员 |
8 |
面向全社会 |
治安联防员 |
10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刻苦耐劳,工作积极负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口吃、无重听。
4、年龄在20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11年10月31日计算)。
5、洛浦街、大石街户籍或者长期居住在洛浦街、大石街的人员优先。
6、出租屋管理员职位要求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7、治安联防员职位要求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者于2011年11月7日前将填写好的《洛浦街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发至邮箱luopujdb@126.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出租屋管理员/治安联防员”。
2、现场报名:应聘者于2011年10月27日至11月7日上午8:30至下午5:00携个人简历到洛浦街道办事处A座105室进行现场报名。地址为:番禺区迎宾路上漖路段五洲装饰城沿江路段(四海一品旁)。
四、招考方式:面试
面试着重测试报名者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依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管理与福利待遇
1、体检合格者,聘用为洛浦街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2、出租屋管理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为2100元/月,治安联防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为1500元/月。
七、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洛浦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2、联系电话:34700922。
洛浦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