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局科室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及待遇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文秘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及任务执行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4、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行政开除公职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
(二)薪酬
试用期1500元/月,期满后2000元/月(不含购买保险)。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料:报名者带上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原件核对后退回)。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自编13号7楼705室(黄埔大道与科韵路交汇处西南角,往琶洲桥方向100米右侧)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7日至2011年11月4日上午9:30时~12:00时,下午2:30时~5:30时(周六、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四、录用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福利待遇。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自编13号7楼705室(黄埔大道与科韵路交汇处西南角,往琶洲桥方向100米右侧)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7日至2011年11月4日上午9:30时~12:00时,下午2:30时~5:30时(周六、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四、录用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福利待遇。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广州市天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