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职位、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职位、范围
农学专业职位2人,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农学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1971年6月1日后出生者)以下的专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3.熟悉本专业知识,热爱本专业工作,且有钻研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
二、招聘信息的发布
招聘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8月3日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同济路2号二楼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3350836、83828877,传真:83828877,电子邮箱FSSNKS@126.COM。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贴小一寸近照。
2.2011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它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其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及其它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佛山市以外的报名者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报名。
四、笔试和面试
本次实行竞争性选拔,即向社会公布招考专业职位及所需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二部分进行。
(一)笔试
由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委托省内农业管理专家负责组织命题,主要考核报考者专业基础知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分别从各职位的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考官人员的组成;考官组共7人,其中市农业局人事干部1人,专业干部1人,市农科所领导1人,人事干部1人,专业干部3人。
3.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的职数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体检
拟录人员必须到市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
考核应通过被考核者原单位的组织鉴定,查阅被考核者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录用手续按佛山市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有关规定向市人事部门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