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共3名(其中辅助管理雇员2名,专业技术雇员1名),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附件 )。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考计划表);
(三)身体健康;
(四)须具有龙岗区户籍;
(五)符合雇用主管部门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已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且非因违法违纪解除雇用关系的人员,其自解除雇用关系之日起2年内视同持有《合格证》)。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只受理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劳动就业服务大厦4楼人事考试窗口;咨询电话:28949217;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招考计划表上对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3、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资格初审
报名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验原件留复印件,需提供材料如下:
1、《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雇)用及调任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
3、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一寸免冠彩照3张。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因笔试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考生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10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
四、笔试及面试
报考人数在各职位招考名额10倍以内(含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人数超过该职位招考名额10倍的,对该职位考生先进行笔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各职位依考生考试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如招考职位只有1名考生符合条件进入面试,则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5分。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雇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由区住房和建设局统一组织到区人力资源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
(二)考核。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设定标准,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以及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雇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雇用公示
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
八、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在本次招考工作中,招聘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雇员的有关工资待遇请参考《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拔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及《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09]6号)。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室咨询电话:28911425;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计划表》
2.《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3.《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雇)用及调任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