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身体健康;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及相应综合素质;
(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身体健康;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及相应综合素质;
(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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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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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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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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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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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
运行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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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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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
4、具有一定环保单位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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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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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
高级技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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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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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专业1名
1.园林绿化专业;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5年以上绿化设计、施工或管理工作经验; 5.具有园林类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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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物技术或化学专业1名
1.环境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物技术或化学类(含化工)专业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环境类、生物技术、化学类专业双学士;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同时具有环境类、生物技术或化学类两个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有环保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4.具有环境类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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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一)报名
1、公示时间:2011年7月12日至2011年7月22日;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至2011年7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仅接受网上报名,请将电子邮件发送到kfqszjh@163.com。
联系人:梁晓娟
联系电话:020-82099911
3、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简历、学历、学位、工作合同、计生证明等扫描件,扫描件需采用jpg格式)。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只可应聘1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由报考者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简历、学历、学位、工作合同、计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在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考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职位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职位数的比例不少于5:1方可开考。
2、笔试开考前30分钟,由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并审核相关资料。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由第三方命题,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管理知识,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将在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相关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以及业务水平。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由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负责组织相关部 门领导及专家组成面试考核评委组,评委不少于7人。面试者在规定时间内回答评委现场提出的问题,评委根据面试人员的表现现场打分。
3、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将在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成绩将在广州开发区网站公布。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请区人事局审批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其它
(一)所有参与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反纪律者严肃处理;
(二)应聘者需在面试时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以供查验。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应聘者所提供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人事局相关标准执行。
附件:《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 20110712160812_437.xls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