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备招聘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有违法犯罪前科,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有不良嗜好者不能应聘。
三、待遇
工资2300元/月,社会保险费由本单位代缴,试用期三个月(工资1850元/月),食宿自理。
四、报名与录用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2016年3月31日。
(二)录用
1、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所需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张大一寸近期彩色相片;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等。初审合格者,通知考试。
2、考试。由市社保局组织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