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槎分局(佛山市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槎分局)科员5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
(二)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综合素质较高,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四)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综合能力;
(五)其他条件:公开选调后需在禅城区机关单位工作满3年,否则不予办理调离禅城区工作的调动手续。
以上职位要求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3月28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建槎路1号3号楼302室),联系人:于小姐,联系电话:82210581,邮编:528000。
3. 报名要求:请本人填写《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办公室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结果。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考察。
(五)录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办理有关转任手续。
中国共产党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