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和《河源市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决定近期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应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以上、在岗或离岗3年以内(截至2016年4月30日)的大学生村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纪律处分未满3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全市共招聘110人,具体岗位见招聘岗位表(附件2)。
除统一确定的报名条件外,各招聘岗位均不设专业、年龄、性别、学历、户籍及其他条件限制。报考人员报考岗位组的,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在岗位组内挑选职位。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报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4月27日至4月29日下午5:00前,登录河源市人事考试网(https://ks.hylss.gov.cn:7002/ww/t/a/wwta_cont.html),注册、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之后,于4月27日至4月29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岗位所在地的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地址详见附件1)提交报名材料,并由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提交材料包括: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原件1份;居民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5月5日上午9︰00至5月6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河源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人员限报考任职所在县(区)的岗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组)报名。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主要测试从事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源党建网(http://www.hyzzb.gov.cn)、河源市人事考试网(https://ks.hylss.gov.cn:7002/ww/t/a/wwta_cont.html)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组)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党建网、河源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全市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另行通知。
(四)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由于本次招聘的对象均为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计算时,不执行《河源市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加分政策。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区)党委组织部门会同有关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在县(区)政府网以及组织人事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在河源党建网、河源市人事考试网和各县(区)政府网以及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附件: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