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事考试网(www.qcstudy.com)快讯: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级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6〕10号)精神,为尽快完成我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队伍组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安全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考者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进行择优录取。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3、学历要求:高中、中技以上;
4、年龄要求:报考年龄为18至45周岁(即1971年5月16日至1998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职位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16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七楼701室。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63- 8668803。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采用现场报名,请报考者自行登录网站(县政府http://www.liannan.gov.cn/ 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qylnrsj.gov.cn/)下载并填好《连南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报名表、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在县属其他单位聘用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2、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有关要求,一经报名,不得改报职位。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报考者于5月20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701室领取准考证。
4、年龄以及相关资历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6日。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知识(文化素养、政治时事)和专业知识(有关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考试请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不足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匹配,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随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成绩等有关事项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连南县政府网和连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考察。
(二)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三)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聘机关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按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身份管理,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技术类标准执行,经费由县财政核拨。聘用期满后,视其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如出现职位空缺,可在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聘用,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聘用机会。
(四)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期间各镇专职安全员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本次招聘未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连南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