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2〕20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和《2016年金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补充公告,现将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成绩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
2016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
三、资格审核地点
珠海市金湾区就业和职业训练指导中心(金湾区红旗镇广安路14号之4,区法院斜对面顺安花园后面。可乘504路公交车在区法院下车或乘坐往平沙、南水方向的公交车在艺术学院站下车再步行前往),详见附件2。
四、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以及其他佐证材料,没有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不用提供);
(4)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原件;
(5)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五、其他事项
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带齐以上资料,准时参加资格审核,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附件:1、2016年金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表及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