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用人单位简介
(一)惠州市惠州大堤东堤管理中心,位于惠州市区,为惠州市水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定级别),经费由市财政核拨。主要任务是负责市区东部片区(从水口镇篷陵村三山起,沿东江东岸至大湖溪,后沿西枝江至马安镇黄棉村,堤线总长为44.9KM)所辖堤围、涵闸、排涝站等防洪排涝设施进行维护管理;负责堤围防护费的宣传和咨询;负责堤围、涵闸、排涝站等建筑物和沿堤及河岸管理范围的水政巡逻;担负水口街道办事处及马安镇部分、平潭镇部分防洪排涝任务,参与抗洪抢险,并按市三防指挥部部署具体负责防洪排涝队伍的组织协调。
(二)惠州市惠州大堤南堤管理中心,位于惠州市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任务是负责市区江南片(东起三栋镇紫溪村,西止江南办事处七联村泗湄洲,堤线总长为22.61KM)所辖堤围、涵闸、排涝站等防洪排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堤围防护费的宣传和征收;负责堤围、涵闸、排涝站等建筑物和沿堤及河岸管理范围的水政巡逻;担负市区江南片的防洪排涝任务,参与抗洪抢险,并按市三防指挥部部署具体负责防洪排涝队伍的组织协调。
(三)惠州市惠州大堤北堤管理中心,位于惠州市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任务是负责市区江北片(经加固后堤线总长为25.779KM)所辖堤围、涵闸、排涝站等防洪排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堤围防护费的宣传和征收;负责堤围、涵闸、排涝站等建筑物和沿堤及河岸管理范围的水政巡逻;担负市区江北片区(含小金口、汝湖)的防洪排涝任务,参与抗洪抢险,并按市三防指挥部部署具体负责防洪排涝队伍的组织协调。
(四)惠州市潼湖水利工程管理中心,位于惠州市仲恺区潼湖镇,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任务是负责潼湖围防洪、排涝任务,保护潼湖地区(包括惠州市的潼湖镇、潼侨镇、沥林镇、陈江街道办事处,东莞市的谢岗镇、桥头镇、常平镇及广州军区潼湖农场)的防洪安全;负责堤围防护费的宣传和征收;承担潼湖围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13.6km堤围及所属涵闸、排涝站等建筑物和沿堤河岸管理范围内的水政巡逻;在市三防指挥部的指挥下执行防洪排涝调度及组织抗洪抢险。
(五)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位于惠州市惠东县白盆珠镇,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主要任务是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做好水库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掌握工程运行状况,及时处理工程隐患与存在的问题;负责汛前准备、汛期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工程的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及扩建;承担大坝安全监测,完善水工观测设施、设备,组织工程的养护、维护;组织开展有关工程管理的科研开发、洪水资源的合理调度与应用;承担水库管理区域内水资源、水域、生态环境及水利工程或设施等的保护工作,负责处理水库区域内水务事务;承担市政府赋予的水库防洪、供水的责任,确保防洪安全,保障西枝江流域内供水需求与安全。
(六)惠州市增博联和水库工程管理中心,位于惠州市博罗县福田镇,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主要任务是负责博罗县福田镇、石湾镇及增城市石滩镇共13万亩耕地的灌溉任务;负责水库调度,削减洪峰,调蓄洪水,错开洪水叠加,保护水库下游20公里范围以及广深铁路、324国道、广惠高速公路的防洪安全;负责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区,确保水质为II类水以上;负责水库主坝、副坝以及各水工建筑物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水库库区内的水政巡逻;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发电、供水、养殖等经营性活动,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水库的公益事业发展。水库的收入全额上缴财政,采取收支两条线的办法进行管理。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及人数见附件1。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具体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年龄及其他具体要求见附件1(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16年4月1日,入户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前);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强,热爱水利管理工作;
(五)报考人员现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8日(时间:8:30-11:30;14:30-17:30)。
(二)报名方式:有意到招聘单位工作的考生,可先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rsk2013@foxmail.com,再带齐有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惠州市水务局大楼9楼人事科,联系电话:2846874、2846875。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2)。
2.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同底彩照2张。
3.报考者必须出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材料(由工作、人事(劳动)关系挂靠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出具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4.报名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即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由市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惠州市水务局具体组织实施,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笔试和面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惠州市纪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组、监察室派人进行全程监督。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考试总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人数的1:3比例按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3.笔试成绩及拟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面试对象的户籍、专业、学历等事项。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2.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惠州市水务局成立面试评审小组,面试评委共9人组成。
3、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考试。
5、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惠州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所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惠州市水务局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同时核实应聘资格条件的真伪。考核人对考核鉴定的真实性负责。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水务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惠州市水务局将聘用人员的请示、《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考核鉴定等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需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组0752-284621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52-2890757。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考核人选不配合考察人员进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
惠州市水务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