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6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607房。
联系电话:020-81596368、81597252。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