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小学教师60名(详见附件1:《珠海市斗门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16年应届、往届毕业生,以及已取得国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在岗骨干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在岗骨干教师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各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珠海市教师招聘系统”反馈;通过者,携带报名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进入笔试。
2.网上报名网址及截止时间:进入珠海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y.net),点击“珠海市教师招聘系统”进行报名,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17:00。
3.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4日(9:00-11:30,14:30-17:00),地点:珠海市一职校香华校区(香洲区香华路51号)。
备注: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4.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有关材料提交原件核查):
(1)2016年应届毕业生:
①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或户口簿、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等复印件各1份。
(2)往届毕业生:
①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还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备注:2014、2015年的暂缓就业毕业生按往届生提交报名材料。
(3)在岗骨干教师:
①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还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④工作经历证明。
备注: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取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报考小学英语。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初审的考生安排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等事项,于现场资格确认当日20:00后,在珠海教育信息网、斗门教育信息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照1:3的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1)笔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
(2)笔试地点:珠海市一职校香华校区(香洲区香华路51号)。
具体时间和试室等事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测试要求等事项在珠海教育信息网、斗门教育信息网公布。
备注: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应聘者均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1)面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
(2)面试地点:珠海市一职校香华校区(香洲区香华路51号)。
具体时间和试室等事项另行通知。
备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4.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应聘者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对象(拟聘人选)。
考试总成绩、各岗位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斗门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入围体检及考察者初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体检、考察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斗门人力资源网、斗门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珠海市斗门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免笔试的珠海市斗门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不服从组织分配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被聘用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珠海市斗门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5529700;监督电话:0756-5522392
珠海市斗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六年六月三日
附件: